2026年以來,甘肅省武威市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以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實施為契機,創(chuàng)新推行“一案三調”全流程調解模式,將調解貫穿行政復議立案審查、審理聽證、決定送達全過程,推動行政爭議源頭治理和實質化解。
案前調解抓源頭,筑牢爭議化解“第一道防線”。全市依托基層司法所設立101個行政復議宣傳服務點,建成行政爭議化解中心5個,在信訪大廳設立復議接待窗口,4個縣區(qū)復議機構全部進駐綜治中心,推動復議服務下沉、關口前移。收到復議申請后,復議機構在受理審查階段,對事實清楚、爭議不大的案件,積極引導當事人協(xié)商和解,實現“未立先調、能調盡調”,最大限度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復議程序之外,從源頭減少復議案件增量。
案中調解抓關鍵,跑出定分止爭“加速度”。審理階段將調解作為案件審理的核心環(huán)節(jié),結合證據材料和爭議焦點,綜合研判案情,充分溝通協(xié)調,能調盡調,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組織專家會商研判,精準把脈爭議焦點,上半年行政復議調解率36.27%,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成效顯著。
案尾調解抓閉環(huán),打通案結事了“最后一公里”。行政復議決定書送達前再次征詢當事人調解意愿,最大限度爭取以調解方式結案。對調解未成的案件,依法審慎作出決定,加強釋法說理,確保裁判尺度統(tǒng)一。強化復議決定履行監(jiān)督,建立跟蹤回訪機制,確保當事人合理訴求得到實質性回應。
“一案三調”模式的深入推行,帶動全市行政復議工作質效全面提升,復議后敗訴率保持低位運行,糾錯率較上年實現較大幅度下降,行政復議的制度優(yōu)勢和治理效能充分釋放,實現“案結事了、定分止爭”的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(tǒng)一,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、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保障。